【最高法院分案與法官迴避透明化】研討會
主辦單位: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、今周刊 
時間:2020 年 2 月 15 日
地點: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
           第一會議室 
 
 
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之訴訟權,旨在確保人民得依正當法律程序受法院公平審 判之權利。為保障人民得受法院公平審判,憲法第八十條規定,法官須超出黨 派以外,依據法律獨立審判,不受任何干涉。 為落實憲法第八十條之規定,一方面民、刑事及行政訴訟法均設有法官依職權 或依聲請迴避之制度;另一方面,法院案件之分配不容恣意操控,法院就案件 分配事先訂定一般抽象規範,將案件客觀公平合理分配於法官,以避免案件被 恣意操控由特定法官承辦。 
為使最高法院分案公平且透明化,以保障當事人公平受審之權利,特邀請關心 相關議題的法官、律師與學者等專家各抒己見,並共同研商對策,落實「司法改革、人民有感」,實現憲法賦予人民之訴訟權保障。 
 
 
 
附加檔案